疫情“倒春寒”,这些事情你需要了解
发布时间:2022-03-18
从2020年1月到2022年3月,3个年头,就在我们以为疫情已经过去,春天已经来到时,一波疫情“倒春寒”,却快速席卷全国20多个省,再次打乱了大家的生活和工作。 疫情常态化下,我们需要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所以除了遵守防疫的各项要求,有些事情也是需要详细了解,下面楼友会整理了疫情期间无法回避的问题,供大家了解学习。 “就业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有就业才有收入,生活有奔头,也为社会创造财富。” 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关于稳就业保民生,总理记者会这样回应! 劳动者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复工,能否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故意传播传染病病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疫情地区回岗上班的劳动者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26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问题,帮你解答。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供劳务取得报酬,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支付报酬的企业应该凭发票税前扣除。很多以为个人不能开发票,这是错误的,个人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平湖市1级应急响应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湖行政服务行政服务大厅已暂停现场业务办理,暂停期间参保企业和参保个人如何办理相关社保业务,请广大参保市民看过来——疫情蹲家,如何办理社保事务? 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后,已经进行了好几轮的更新换代和装备升级。目前我国这波疫情,还处于上升期。当下,仍需要我们抱团取暖,万众一心,共同抗疫,楼友会及旗下运营的各产业园区也将积极服务园区企业和各类人才,共度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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